学院各专业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工程教育认证标准(2024版)》(以下简称“新版认证标准”)要求,进一步提升我院各专业实践教学质量,强化学生工程能力与安全意识培养,结合环境工程专业搬迁至宜兴校区的实际需求,现就加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深刻把握新版认证标准要求,明确实习基地建设核心目标
新版认证标准4.6.1明确提出:“专业配备的实验室及设备在面积、数量和功能上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;有安全运行、管理维护和设备更新机制,学生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;有与企业合作共建的实习和实训基地,能够支撑学生工程能力的培养。”
各专业需以认证标准为纲领,结合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定位,重点围绕以下目标推进实习基地建设:
功能适配性:确保基地类型与专业课程体系(如认识实习、生产实习、毕业实习等)深度匹配,覆盖行业核心技术领域与工程实践场景;
安全规范性:建立覆盖实习全流程的安全管理机制,包括企业安全资质审核、学生安全培训、应急预案制定等;
工程能力导向:通过真实项目参与、技术实操训练等环节,培养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,强化理论与实践结合。
二、聚焦环境工程专业搬迁需求,优先推进宜兴地区实习基地合作
环境工程专业搬迁至宜兴校区后,需充分依托当地产业资源,加快与宜兴市环保企业、科研院所的合作对接,重点完成以下工作:
签订规范合作协议:协议需明确以下核心条款:
安全责任划分:细化企业(场地安全保障、导师安全指导)与学校(学生安全教育、保险购买)的责任边界;
实习内容标准化:按“认识实习(行业认知)—生产实习(技术流程实操)—毕业实习(项目综合实践)”三阶段设计实习大纲,明确各阶段学时、考核标准及成果要求;
校企双导师制:企业指派技术骨干担任实践导师,学校配备学术导师,共同指导学生实习过程与成果产出。
建立动态评估机制:每学期末对合作基地进行评估,重点考察安全管理、实习效果、学生反馈等,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及时终止合作并更换。
三、全面强化实习安全管理,筑牢学生实践安全防线
安全是实习工作的底线。各专业需以“预防为主、全程管控”为原则,构建“事前—事中—事后”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:
事前:严格准入与培训
合作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、环保资质证明等文件,禁止与无安全保障能力的单位合作;
实习前组织学生参加安全培训(含行业安全规范、应急处理流程、劳动保护知识等),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实习。
事中:实时监控与反馈
实行“每日安全打卡”制度,学生通过实习管理平台上报当日实习内容及安全状况,指导教师实时跟踪;
企业需为学生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(如安全帽、防护服等),并定期开展现场安全巡查。
事后:总结复盘与改进
实习结束后,组织安全工作总结会,分析典型安全案例,优化安全管理流程;
建立学生实习档案,记录安全培训、考核结果、实习表现等,作为后续基地合作评估依据。
请各专业高度重视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工作,以新版认证标准为契机,打造特色鲜明、安全规范、成效显著的实践教学平台,为培养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奠定坚实基础。
特此通知。
环境与生态学院
2025年7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