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成才,现将我校2024-2025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综合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范围
江南大学2024-2025学年在籍全日制非毕业年级本科生。
二、评定办法
按照《江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(江大校办〔2020〕33号)、《江南大学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江大校办〔2020〕35号)、《江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江大校办〔2020〕34号)文件(详见附件1)精神,结合学院实施细则,开展2024-2025学年综合测评、综合奖学金以及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。
奖学金评定名额根据规定由学生工作处统一下达(详见附件2)。
三、评定要求
1、遵循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”的原则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。
2、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,按照学院实施细则在评审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,要求程序规范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示。
3、奖学金评审按照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初评、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,在e江南系统中完成。
4、各级奖项空缺名额不能调整到其他奖项。
四、时间与材料要求
本次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均在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内完成。各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请于9月19日前完成学院提交环节(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),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请于10月10日前完成学院提交环节(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)。
以上材料请学院自行下载电子版存档。
五、其他
1.请尚未提交2024-2025学年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学院于9月5日前在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的事务办理中提交相关材料。
2.近期将举办2024-2025学年综合测评和奖学金培训会,请各学院扎口辅导员准时参加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详细通知发布在学院各官方年级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