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树立先进学生典型,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示范带头作用,鼓励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学校决定开展2023-2024学年本科生校级三好学生、三好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(文明)班集体、先进(文明)班集体标兵、优秀学业辅导员、先进宿舍评选工作。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类别
1.三好学生;
2.三好学生标兵;
3.优秀学生干部;
4.先进(文明)班集体;
5.先进(文明)班集体标兵;
6.优秀学业辅导员;
7.先进宿舍。
二、评选范围和比例
1.评选范围:江南大学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本科生、班级及宿舍。
2.评选比例:
(1)三好学生:普通班不超过总学生数的3%,基地班不超过“基地班”总学生数的9%;(2)三好学生标兵:不超过三好学生数的5%;(3)优秀学生干部:不超过总学生数的1%;(4)先进(文明)班集体:全校班级总数的10%;(5)先进(文明)班集体标兵:全校不超过10个,每个学院推荐1个班级参评;(6)优秀学业辅导员:不超过学业辅导员数的10%;(7)先进宿舍:不超过宿舍总数的10%。各学院名额详见附件1。
三、评选要求
1.按照《江南大学本科生三好学生、三好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(2020年修订)》(江大校办〔2020〕36号)、《江南大学先进(文明)班集体、先进(文明)班集体标兵评选办法 (2024年修订)》(江大校办〔2024〕51号)、《江南大学学生学业辅导员管理办法》(江大校办〔2018〕19号)、《江南大学本科生先进宿舍评选办法(2022年修订)》(江大校办〔2022〕32号)的评选条件及要求开展评选工作(详见附件2)。
2.三好学生标兵、优秀学业辅导员、先进(文明)班集体标兵需认真撰写并提交事迹材料(要求详见附件3)。优秀学业辅导员须在2023-2024学年聘任的学生学业辅导员中产生(名单详见附件4);校级先进(文明)班集体标兵由各学院从本次推荐的校先进(文明)班集体中推选1个班级参评,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。
3.评选工作拟在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内开展,按照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初评、学生工作处审核、校评审领导小组评选的程序进行。(系统开放时间为即日起到11月1日,所需填报的内容参见附件5,可提前准备相关素材再上传。)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要重视评优工作,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、办法和程序,加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,做到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
2.各学院应根据文件相关精神,成立评审工作小组,结合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,制定评审细则,并向学生公布。
3.评选过程要做到过程公开、结果公示,应彰显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优秀品格,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、示范作用,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。
4.评选结果和相关材料及时上报,于2024年11月1日(周五)下班前完成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内学院公示和提交报送工作。电子版材料(事迹材料、电子照片等)按要求命名后打包发送学生管理邮箱(xsglk@jiangnan.edu.cn),同时提醒学生在平台内提交相应附件。
详细通知发布在学院各官方年级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