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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环土学院第三届 “环土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 : 2016-10-26     来源:  蒋达锋   点击量:

各位同学:

为积极培育和践行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,挖掘和树立在学业学术、实践服务、科技创新、自强自立、班团活动和文体艺术六个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,激励我院学生勤学奋进,经院分团委、院学生会研究决定,于2016年11月期间举办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第三届“环土之星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二、三、四年级学生

二、参选基本要求

1.思想积极向上,能够深入学习、领会党的理论思想,政治热情高,综合素质强。原则上要求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40%。

2.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异。GPA成绩不低于3.0。

3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认真组织或参与各项集体活动,社会工作能力强,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。

4.有突出事迹、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。

5.无因不及格而重修的科目,无处分记录,无不良嗜好。

三、具体参选要求和类别

请参考附件一。参与此项评比的学生,可以同时申报参加当年度江南大学“十佳大学生”的评选活动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此次评比活动全程分为个人报名、学院初审、网络展示、现场评比颁奖四个阶段。

第一阶段:个人报名阶段(10月底)

可根据提供类别符合条件表现优秀的同学参加评选,下载报名表(附件一),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,于11月3日下午14:30到16:00之间交至学院一楼学生会会议室。

第二阶段:学院初审阶段(11月上旬)

由学院学工组老师结合申报材料及学生综合情况,初步产生15名左右学生进入网络投票阶段。

第三阶段:新媒体平台展示阶段(11月中旬)

通过初审的学生,个人资料将通过PU平台或微信公众号的形式展示,并考虑进行网络投票,投票结果将作为最终评比的参考。

第四阶段:现场评比及颁奖阶段(11月下旬)

通过初审的学生将以现场展示的形式进行最终评选,评出“学习之星”等六类“环土之星”8-10名。

获得“环土之星”荣誉称号的学生,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,并将作为当学年各级各类评优评奖活动的重点考虑对象。

五、评选递交材料

    1.纸质材料:报名表、个人简介(120-150字左右,含20-50字座右铭或人生格言等)、个人事迹材料(不少于1000字)、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(是否需要视所属类别与要求)。上述材料按照报名表、个人简介、个人事迹材料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顺序装订成册,于11月3日下午14:30到16:00之间交至学院一楼学生会会议室。

 

2.电子材料:报名表、个人简介、个人事迹材料以上电子材料,另附两张个人生活照(高清,2M以上),打包后重命名为“班级+姓名+类别”,于11月3日晚断网前发送至395780836@qq.com。

 

附件一:环土学院第三届“环土之星”参选类别及要求

附件二:环土学院第三届“环土之星”报名表

 

 

共青团江南大学环土学院委员会

江南大学环土学生会

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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